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李安英) 平原县刘某将轿车借给一无驾照的朋友。朋友驾车撞伤路人,他仗义顶缸。得知被撞人死亡后,刘某害怕担责说出实情。
刘某和张某是朋友,日前张某因有事借刘某的车用。刘某明知张某没有驾驶证,刘某还是将车钥匙给了他。
张某在行驶中因操作不当,将一行人撞伤。刘某听说后赶到车祸现场,与张某订立攻守同盟,由刘某将张某驾车肇事的责任揽下来。平原交警勘察完现场后,将承认自己驾车肇事的刘某带回交警大队。
被张某撞伤的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刘某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了,就向处理事故的交警如实地交待整个事情的真相。交警核实后立即抓捕张某,张某已畏罪逃走。
刘某也为他的“仗义”付出了代价:因提供虚假证言和将机动车交由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而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