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所有器官捐献者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3个条件。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没有登记但生前未表示不愿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捐赠者去世后,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