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 (记者 周广聪)记者获悉,为逐步实现新农合业务向“管办分开”模式的转变,临沂确定在统筹区域内实行乡镇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由县级垂直管理。
根据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实行乡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县级垂直管理的实施意见》,全市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服务人口等基础数据确定新农合经办人员数,一般卫生院不低于3名工作人员,中心卫生院不低于5名工作人员。人员原则上以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为主,确需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需报请县卫生局核准同意。
同时,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当规范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垂直管理。通过异地任职、交叉任职等形式,实行县级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员和经办机构主任的做法,也可逐步向复核员等其他岗位延伸,确保乡镇经办人员的独立性,实现新农合管理经办与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相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