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热线消息 (记者 胡跃东)看到墙上电动车300元一辆的野广告,市民高先生动了心,没想到一切只是骗局,自己白白损失了1500元。
11月2日,高先生经过市区开源路与开阳路交会处时,看到路边有一则喷涂的野广告上,称电动车仅卖300元。“我正好想买一辆电动车,看到车这么便宜我就心动了。”高先生告诉记者。
“我和对方取得了联系,他告诉我电动车300元,汇款以后就会有人把车送过来。”高先生说,当天晚上,他就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去300元。汇款后,对方告诉他一个手机号码,称是送货人的。
“我又和送货人联系,对方称300元不包含充电器等配件的价格,而且还要付一些运费,需要再汇200元。”高先生说,考虑到200元也不多,他就又给对方汇了200元。
之后,对方又称车子需要找供货商预订,再付1000元押金才能见到车。“如果不付钱,我就拿不到车,已经付的500元钱可能也不会退了。”高先生再次汇出1000元,还是没见到车。
高先生再次和对方取得联系,对方却说,如果想见车必须再付1000元。“对方一再以各种理由让我汇款,我才想到是骗子。当初不应该贪图小便宜,没想到落入对方的陷阱中。”高先生后悔地说。
临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告诉记者,这些诈骗伎俩都是通过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引诱受害者上当受骗,市民千万不要相信街头的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