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8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刘桂禹) 近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作为《条例》配套行政规章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条例》及《办法》规定营业执照不再设定有效期,个体工商管理费也取消了,该条例的实施将惠及威海市50499家个体工商户。
《条例》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把从业人员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同时,《条例》中,个体工商户将不再受到从业人数的限制。此外,新《条例》的经营范围放宽了。只要法律不禁止,就可以进入。除了放宽条件外,《条例》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取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的规定,除非被注销或吊销等,今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个体工商户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