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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说法:治理“黑校车”需要多部门联动
  • 2011年1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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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黑校车”普遍存在现象,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局安全科科长陈辉直言很头疼,他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学生安全,教育部门曾要求凡是乘坐非法营运,有安全隐患的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一律不准入学,不过,这种做法遭到这部分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没办法,只好让各学校对乘坐‘黑校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统计。”然后召集这部分学生的家长开家长会议,对家长讲明乘坐“黑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陈辉告诉记者,为杜绝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安全科对各学校的校车进行了摸排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发送到了公安交警机关,政府综治办等部门。“对于社会上的“黑校车”教育局没有执法权。”陈辉说。

    针对校车问题,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社会上的的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只要有相关证件、牌照,交警也无权查处,不过,只要有超载现象,交警会严厉查处。他告诉记者,这种“黑校车”收费接送学生涉嫌非法营运应该有运管部门来治理,要彻底治理“黑校车”现象需要有部门牵头统一行动。

    菏泽市交通局运管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校车属于特殊运营车辆,并不需要办理营运证,校车应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对于社会上的三轮摩托车等“黑校车”的存在,他表示,按照规定,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都是不能载人只能拉货,更谈不上办理客运证,这种“黑校车”是接送学生也应由教育与公安交警部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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