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联社《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证贷款指纹验证操作细则〉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11】277号)要求,2011年11月1日起,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推广贷款证贷款指纹验证工作
通过指纹识别客户身份,很大程度上防止了顶冒名贷款的出现,并且在提高办贷效率,防止资金被挪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前办理贷款时,从信贷专柜排一次队,再到前台柜员处排一次队。实行指纹办贷后,客户不通过信贷专柜直接在前台柜员处办理贷款手续,从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客户排队等待的时间,提高了效率。 (莘县联社 韩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