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8日讯(记者 张召旭 杨淑君)8日,有市民致电本报问暖热线8451234,质疑缴供暖费为啥每年都是开物业收据,而没有供热公司出具的发票。对此,有物业公司称可以拿收据去供热公司换发票。
家住振兴路的王先生说,每年缴供暖费都是物业公司开收据,从没见过供热公司的正式发票。“按理说,应该给我们开正式发票才对。”王先生怀疑,物业公司只是把一部分供暖费交给了供热公司,才不敢向居民提供正式发票。
城区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物业只是代收供暖费,最终还得把供暖费转交给供热公司,所以只能开收据,市民可以拿着收据到供热公司去换正式发票。
城区一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公司可以为居民开具正式收费发票。居民向小区物业交供暖费时,可以告诉物业需要发票。等物业到供热公司缴费时,供热公司则会根据物业交纳的供暖费为居民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