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通讯员 燕泽龙 魏苏晓 记者 王超 嵇磊) 2009年,广饶县农民高某与李某合伙盗窃了淄博市临淄区一家单位的三条狗。案发后不久,李某落网,高某潜逃外地将近三年。
据民警介绍,现年35岁的高某本是广饶县一农民,平时也算本分老实。2009年1月的一天,高某的朋友李某找到他,说临淄一个工厂里养了几条狗很好,让高某帮他弄来“玩玩”。高某知道李某平
时爱好养狗,虽然知道偷狗是违法的,但一来拗不过李某再三请求,二来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同意了。
2009年1月25日晚上,预谋已久的李某准备了三轮农用车、铁笼、套索等工具,拉着高某来到淄博市临淄区辛河路一家养殖公司内,盗窃了两条纯种德国牧羊犬和一条惠比特猎狗。案发后,临淄警方将此案立案侦查,经鉴定,被盗窃的三条狗价值九万余元。不久,李某落网,听到消息的高某潜逃到外地。
高某逃窜后民警一直没有放松对他的抓捕,并多次到高某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劝说高某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7日,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公安机关,“真不该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去偷窃,也没想到那几条狗那么贵!早知道我就不会去偷了。”逃犯高某在公安机关自首时懊悔地说。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