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9日讯(记者 刘守善 通讯员 毛国栋) 济宁市政府单位采购办公设备,从以前的网上询价逐渐更改为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不仅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还因为会在网上“留痕”,实现了对政府单位采购行为的有效监管。
协议供货是指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事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协议供货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等内容,然后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