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张倩 王健) 9日,家住西城燕山小区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在燕山小区居住两年了,今年开发商突然要求住户交纳供暖“增容费”。王先生说:“收费人员说增容费就是类似于开口费。可我已经居住两年了,怎么今年才让我交呢?”
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西二路与黄河路交会处附近的燕山小区,小区内只有一座新建居民楼,共5个单元,40余户。记者看到,在五个单元的门上均贴着“收费通知”,要求住户带着购房收据、装修押金条等到小区外一家名为“博为生态木”的商店内找“小张”交取暖费。
家住二单元的张女士说,7号开发商通知她要交增容费,25元/平方米,加上暖气费一共是49元/平方米。张女士说,自2009年她搬进小区后已经交了两次暖气费了,从来没有交过增容费。8号,张女士找到了负责收取暖气费的“小张”,“小张”告诉她,增容费就是类似暖气开口费。张女士提出质疑:“开口费不是应该包括在房款中的吗?为什么住了两年后才让我们交呢?”
五单元三楼的一名住户告诉记者,他是今年刚刚搬进燕山小区的,“购房合同上也没有关于开口费的规定。”
据东营市住建委开发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正常情况下买卖双方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供暖、供气、供电等开口费用已包含在正常房价中,住户不需再额外交纳费用。当然,购房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燕山小区的开发商与住户在购房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开口费的问题,供暖两年后再来收开口费,确实存在不当之处,我们已经在进行协调。”工作人员说,燕山小区是协调油田单位供暖的,“当时协调着油田供暖单位没收开口费,但是听说现在换了领导,开发商才向住户收取增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