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赵亚林 记者 鞠平) 9日上午点多,市民张某步行去上班,当他走到上夼西路时发现,一辆别克轿车的车牌号和自家的车牌号一模一样,而自家的白色富康轿车现在正由妻子开着去上班,他意识到自己的车牌被别人套用了。
此时,交警一大队的蒋警官正驾车巡逻到此处,张某立即向蒋警官招手并将警车拦下,将这一情况向蒋警官说明。蒋警官立即使用手中的移动警务终端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这个鲁FV640×的车牌号注册登记的确实是一辆白色富康轿车,而不是这辆别克轿车。
随后,张某又把妻子叫到现场,经民警查验这辆富康轿车证件齐全、车证相符,没有任何问题,可以确认停放在这的别克轿车系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这辆别克轿车的驾驶员始终没有出现,于是交警部门依法将这辆轿车拖移、暂扣,并在现场放置了醒目标志,提示该车主前往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
在现场,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赵明海介绍,别克车主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面临罚款2000元,计12分的处罚,并将收缴其挪用的号牌,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