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李小凯)房价刚恢复。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小区又因选房前必须先交“太阳能设备费”再次惹来员工争议。开发商称收费标准是根据相关文件制定的,而青州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称该文件只是作为指导意见。
11月7日,青州博奥炭黑有限公司老职工张女士第二次来到花都文苑售楼处选房,选房之后开发商给了张女士一张写有“太
阳能设备费”的协议,上面写有张女士需按照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交纳6000余元的设备费。该协议一出再次惹来了职工们的不满,而且开发商称,此太阳能设备费必须与房子首付同时交纳,否则视为放弃购房权。据了解,花都文苑是青州博奥炭黑有限公司为解决员工住房将旧厂房改建而成的小区,公司职工可享受不同程度的福利购房,价格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职工们购买的福利房是期房,房子都没开始建设,你就收建好房子后的太阳能设备费,合理么?”张女士等职工对该协议中的“太阳能设备费”表示不满。“新楼盘的交房一般都会有完整的太阳能设备,没有听说过业主要额外交纳设备费的。”
9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花都文苑售楼处,两方均称该收费确实是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收取的,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具体哪个文件,对方未能给出详细答复,只说太阳能设备费必须与房屋首付同时交纳,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和购房权。
收取“太阳能设备费”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青州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一工作人员指出,该文件只是为了开发和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地源热泵的推广应用,文件中并未设涉及安装太阳能设备的相关收费问题。该文件只是作为一个指导意见发布,并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在建设节能减排设备过程中的收费标准。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安装太阳能设备成本非常低,基本上都包含在房款中收取,没有出现将该费用额外收取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