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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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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这部分水管都是公共设施,改造费用需要产权单位承担。 “产权单位是开发商,现在小区水、电的户头都还是开发商的名字。”物业负责人说。面对不菲的工程造价,物业无力承担。业主委员会主任苗女士说,小区建成年份是1995年,当时没有设立公共维修基金。现在小区每个月收取2元/平米,作为大型项目的维修基金。“一年收下来也不过10万元,根本就不够用。” 济南市户表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小区要进行户表改造,开发商应该承担改造费用,这需要业主和开发商协商。但是,苗女士说:“开发商卖完房子就走人了,怎么会管你?” 经过网上搜索,记者查到小区开发商山东华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两个办公电话,均无法拨通。记者辗转得到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对于记者的提问,该工作人员表示无可奉告,要等汇报领导、咨询律师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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