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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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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在城市车流中经常能看到乞讨者,市民黄先生遭遇的“强乞”却多少让人难以理解:只因为车主没给钱,乞讨者就将车划了一道子。 黄先生说,14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他在富翔天地小区南门找停车位停车时,突然从对面走过来一对老年夫妇,一边敲车门一边乞讨。“因为车位比较紧张,我光顾着找车位了,没招呼他们,结果得罪了他们。”等他停下车后才发现,车门附近被乞讨者划了一大道子,“不知道是什么划的,已经露出了底漆”。 无奈之下,黄先生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没想到这时候乞讨者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生活不富裕,出来乞讨,我可以理解,可是也不能动不动就划人车啊!”黄先生说,对于乞讨不成就划车的做法,他这是头一次遇到,希望民警能找到肇事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告诉记者,对于恶意乞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不过,在现实中,由于急着赶路,很多车主并不能及时发现车辆被划,往往让肇事者溜之大吉。”王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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