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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供暖了,咋才说安表的事?”
供热公司:新建小区须分户计量开发商:该小区为经适房,需要居民出钱安
  •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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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公司关于供暖的通知以及居民交取暖费的收据。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11月15日讯(记者 孔令茹) “别人家里已经供暖了,我们还没动静,物业说要再交1800元安装计量表才能供暖。”家住城区新华路七彩花园的魏阿姨担心这个冬天恐怕要挨冻。
  15日中午,记者来到七彩花园,看到不少住户正聚集在一起商量关于供暖的事。3号楼的魏阿姨告诉记者,该小区开口费及取暖费均由小区物业公司代收,物业以前通知15日会及时供暖,但现在暖气一点儿动静没有。“早晨发现暖气片冰凉,去物业公司询问,对方说要再交1800元安装一个计量表才能进行供暖。”
  2号楼的徐先生对物业公司的答复表示了不满,正式供暖才告知要安装,也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在魏阿姨家中,记者看到室内温度计显示为15℃,“沙发上都放着被子,晚上温度更低!”56岁的魏阿姨身穿棉袄仍觉得很凉,希望能够尽快用上暖气。
  随后,记者来到远景物业公司,一位屈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8日才接到需要安装计量表的通知,对于住户的意见物业无能为力,也正在与开发商协调今年的供暖事宜。“如果协商未果,今年不能供暖,将会退回住户所交取暖费。”该工作人员说。
  济宁四和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该小区安装分户计量表之后才可送热。济宁如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曹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该小区为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没有经费为居民安装计量表,只能由住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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