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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井供暖收费有标准了
  •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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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15日讯(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 任洪忠) 11月11日,聊城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城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价格的函》明确规定,纯地热井居民供暖用热,按使用面积每平米20元。但开发区温泉花园西区和北顺新城还是按涨了之后的价格收。 
  “我们已向物价部门投诉了,但物业还是要按照每建筑平米17元收。”温泉花园西区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个价格折合成使用面积算,约为每平米22.67元,比物价局规定多了近3元。张女士很无奈地说:“物价部门说这样收费不合理,但物业非要按这个标准收,收不齐就不给我们供暖。” 
  北顺新城的居民李先生说,他们小区也是用地热供暖,是按照每建筑平米23元收费,价格更高。 
  聊城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1月11日出台《关于城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价格的函》规定,完全使用地热井供热的,居民取暖用热为20元/㎡(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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