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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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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5日讯(通讯员 王洪亮 记者 刘腾腾) 单位拖欠了3万元工资,刘女士多次讨要未果。14日,她爬上了李沧区一个在建小区的27楼楼顶准备轻生。民警劝说了一个小时后,刘女士终于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从济宁来青务工的刘女士被工作单位拖欠了3万元工资,刘女士曾多次上门讨要,但一直未果。14日下午5点,觉得走投无路的刘女士爬上了李沧区一在建小区的27楼楼顶,想要跳楼轻生。李沧公安分局兴城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刘女士正站在距离地面100米高的脚手架栏杆上,身体向外倾斜。几名民警迅速奔向楼顶,当刘女士发现民警时,一边摆手一边大声哭喊,拒绝民警的靠近,此时,天色已暗,27楼上楼高风疾,加上脚手架搭设的间距较大,身处脚手架边缘的刘女士摇摇欲坠,非常危险。 民警了解情况后,轻声安慰她,劝她珍惜生命,慢慢地,刘女士的情绪渐渐平和下来,民警趁热打铁又劝告她要多想想家人和孩子。听到孩子,刘女士忍不住趴在脚手架上抽泣起来。下午6点20分左右,刘女士终于放弃了跳楼轻生的念头。民警上前一把将刘女士抓住,将她从楼顶带下。 在派出所里,民警对刘女士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刘女士也称以后不会再用这种方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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