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姜萌) 24岁的荆某专门到繁华路段撬开奥迪车锁,盗取车内财物,两个月内疯狂撬开4辆车盗取财物1万余元。15日,四方法院开庭审理荆某撬车盗取财物案,荆某当庭认罪承诺赔偿。法院将择日宣判。 24岁的莒县青年荆某掌握撬开车锁的“绝活”。去年12月2日晚10时许,他和两个朋友行至四方区南宁路时,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奥迪轿车。因为车主不在,荆某突然萌生了撬开车锁的念头,于是由两个朋友把风,荆某撬开车锁,从后备箱里偷走了一套价值8631元的高尔夫球具,荆某和朋友销赃挥霍。时隔没几天,12月27日晚10时许,荆某又和朋友在东海一路某宾馆附近,再次撬开了一辆奥迪轿车的车锁,将车内的价值5710元的茅台酒和中华烟偷走,销赃挥霍。 每次都能“收获颇丰”,荆某越偷越上瘾,他开始策划盗窃。今年1月9日凌晨4时许,荆某来到哈尔滨路某酒店附近,撬开一辆奥迪轿车的车锁,盗取车内的名牌男士手包和女士背包各一个,并盗取了100元现金。1月21日凌晨2时许,荆某和朋友共三人来到崂山区香港中路,撬开了一辆奥迪轿车的车锁,盗取一部价值2370元的诺基亚手机。 荆某在两个月内,用同样的手法连续作案四次,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不久,荆某等人都被抓获。 法院认为,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对荆某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