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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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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1月15日讯(记者 冯琳 通讯员 李健 卢旺龙) 日前,周某和周某某持仿真枪被民警查获。但由于两人年纪尚轻,民警未对其进行拘留,但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日前,荣成桃园边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在某村文化广场东侧有两名少年形迹异常。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发现两人持有一把大型仿真枪。民警当即将两人控制,并收缴了其持有的仿真枪。 经调查,周某和周某某系同村,平时喜欢持枪打鸟玩耍。当晚,二人闲着没事,就持仿真枪到树林中打鸟,遇到边防民警巡逻。两人仓惶躲避,被民警查获。据两人交待,2009年两人在某家商店内以600元的价格每人购买了一把仿真枪,使用透明玻璃弹珠,威力能穿透玻璃。周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回到家中,将另一把仿真枪交派出所处理。 鉴于两人年纪较小,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民警未将其拘留,而是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家长严加管教,同时收缴了两人持有的仿真枪。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个人不得非法持有、收藏仿真枪。枪械爱好者们切不可私藏仿真枪具,更不能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购买仿真枪支、弓弩等,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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