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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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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华电小区27号楼的何先生:开发区27—29号楼全体业主最关心今年冬天能不能供上暖气,从开发商那里得知,三栋楼的入网费已交付给热力部门,距供暖正式没多少天了,不知缴费的通知何时下达? 开发区热力公司回复:今年新增入网用户视新建热源建设进度情况而定,目前,暂缓办理缴费。 2、市民王女士:我所在的小区是高层住宅,共有19楼,想问下供暖人数不够时采取怎么样的收费标准? 市热力公司回复:单元供热户数达不到70%规定要求的,可以双方协议供热,低于30%的不予供热。详情请咨询服务热线2998078。 3、上尧花园的孙女士:听说新小区将采取计量供暖,具体费用怎么算? 供热燃气管理处回复:计量供热实行两部制热价,包括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基本热费=基本热价(9.8元/平方米)×计费面积(平方米),计量热费=热量计价(36.08元/吉焦)×用热量(吉焦),其中计费面积为住宅的建筑面积。 4、华茂街刘先生:正式供暖后家里温度达标与否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供热燃气管理处回复:按照《城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在供热期间,在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应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温度应不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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