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供暖咋还要按比例收钱 |
管网损耗费到底是个啥 |
本报记者董惠张浩 | |
- 2011年1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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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不少市民打来热线向报社投诉,尽管家里房子空着、不供暖,可是不少小区物业仍是以管道占用费、管网配套费或者损耗费等各类名义收取费用,且以断水、断电、来年断暖等方式相“威胁”。一边是市民大呼委屈,一边是热企抱怨热损耗严重,到底这部分费用该不该收?若收,收费的标准是什么?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管道占用费每平米7.5元
8日,安丘青云花园小区的孙女士打来热线称,今年,已经是她入住小区的第三个年头了。因为前两年,一直未供暖。今年正要准备开暖时,却被物业告知要补交前两年的“管道占用费”。“收费按照每平方米7.5元钱收取”。 孙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一位朋友也存在要缴纳此类费用的问题,但由于朋友住在顶楼,就给打了个半折。“那收取这类费用,到底有没有一定的标准?”孙女士满是质疑。 随后,记者就此事询问了负责青云花园小区的新大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基本热价费是收取总热价的30%至60%。“现在安丘供暖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25元,我们按照最低的标准收取的,每平方米收取7.5元。而且收费也是跟小区业主委员会商讨过的”。
收的都是热能损耗费
不只是青云山小区一家,从10月初收取供暖费开始,潍坊城区以及周边县市区的小区居民就陆续向本报反映类似问题,有的今年不供暖,被告知要交费,有的今年第一年供暖,被告知要先补齐去年的费用,而小区收费的名目也不尽相同,管道占用费、管网配套费、配套设施损耗费等等。 虽然都要交费,但是收费多少并不统一。安丘市水丽家园小区的一位业主反映,去年的时候没有住进去,今年想供暖了,得先补齐去年供暖费的30%,再缴上今年的供暖费,才给供暖。寒亭区南部怡家小区的业主则反映,今年不想供暖,但是要交20%的配套设施损耗费,而这个收费则是参照的周边小区的标准来的,还有的小区直接贴出了不供暖业主每年350元的供暖损耗费。 “不用暖为何要交钱?”这是反映问题的业主普遍的疑问。在采访中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供暖现在并不能一家一户的区分清楚,一户居民暂停供热,会对其周围居民的供热效果产生影响,一座楼六户,五户供暖,另外一户即便不供也会消耗一定的热量,而有的居室即使不用热,工作人员也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维护,供热设备也要进行折旧,也要发生相应的人工成本,热能损耗补偿费就是为了补偿这一部分的热能损耗和供热经营管理成本的消耗。
城区无损耗收费规定
对于青云花园新大物业工作人员口中的“基本热价费”记者查到了现在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门联合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在上述办法中的第十五条,也对“基本热价费”有了明确的定义及收费标准。“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对于基本热价费的收费标准,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现有建筑须完成分户计量改造,对暂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建筑,仍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 但“基本热价费”是否就等于各物业部门口中的“管网配套”、“管道损耗”等各类名目的费用呢?记者就此询问了潍坊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分户计量后实行的“基本热价费”与因不供暖可能造成的“管道配套及损耗费用”是完全两码事。 2010年8月份省物价局及相关部门下发了一个《关于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针对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民用建筑用户。对已开户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的,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否收费。适当收取一定费用的,最高不得超过按面积收费的10%。 而记者从潍坊市燃管办了解到,到现在为止,潍坊城区并没有关于收取任何管网损耗费的规定,所有的相关费用都是不合理的,而寿光和安丘则有相关的规定。记者随后咨询了两地的物价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根据省里的指导意见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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