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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工商分局“签合同”治传销
  • 2011年1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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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日讯(闫亮)潍坊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在整治传销时,创新思路,以“签合同”的方式开展传销工作。  
  据介绍,在治理传销过程中,高新区工商分局责任到具体人,积极利用创建“无传销镇”活动,强化镇党委、政府对打传、防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基层一线干部对打传防传工作的认识,克服抓与不抓都无关紧要的错误观念和有了就打只打不防的错误思想。
  另外,高新区工商分局在镇和社区之间,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分局和工商所之间签订打击传销责任书,还将责任明确到村“两委”干部、管片民警和工商网格化监管员。使打传工作在基层一线有组织、有管理、有打、有防。夯实了打传工作的队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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