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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没能供上暖,如今“开口费”涨钱
开发商贴通知让居民补差价
  • 2011年1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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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家园小区楼道门前都贴出了补差价的通知。   本报记者 张召旭杨淑君 摄
  本报聊城11月8日讯(记者 张召旭 杨淑君) “这个差价咋能让我们来补?”8日,幸福小区居民谢先生致电本报问暖热线8451234反映,2009年就已缴齐包括暖气开口费在内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区今年开始集中供暖,开发商突然贴通知让居民补交暖气开口费差价。
  谢先生说,他是2009年领到的钥匙,当年把所有的配套费用都缴齐了。当时,开发商承诺入住第二年就能正常供暖,可去年没有供上暖。今年好不容易可以集中供暖,开发商却突然提出补交暖气开口费差价。
  8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振兴东路的幸福家园小区,只见每个楼道的门上都贴着几份通知,其中一份是聊城市鲁昌房地产开发公司11月5日贴出的催缴暖气开口费差价的通知。通知说,根据聊城市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分户缴纳供暖开口费执行新标准为住宅每平米增至35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原已缴纳开口费的业主应尽快补交差价部分。
  谢先生说,他家的房子建筑面积是91.1平方米,是按当时的暖气开口费价格建筑面积25元/㎡缴的。 
  “我听说开发商当年没把开口费交给供热公司,今年要缴开口费,可市里去年把价格提了10元钱,所以才让我们补差价。据说公共维修基金现在还在开发商手里。”小区业主刘女士提出质疑说,暖气开口费的问题是开发商自己没有协调好,和业主没有关系,没有理由让业主补差价。
开发商>> 这个差价由公司来承担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2010年12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当日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供热设施配套费由每平方米25元调整为35元。鲁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业主补交的,正是这个费差价。
  8日下午,聊城市鲁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上午有20多户业主曾找过公司领导。目前,此事已经解决,经协商这个差价由公司承担。对于为什么要求业主补交开口费一事,他表示并不清楚。
    本报记者 张召旭 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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