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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维权难 省钱不省心
宣传与实物不符、预约排不上号、后续服务不到位等是常见问题本报记者冯琳王帅
  • 2011年1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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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购做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因其价格低、选择多、信息更新快等特点,正逐渐成为市民的重一种要消费方式。如今,面对让人眼花缭乱的团购页面,消费者很容易就被各种宣传标语吸引掏腰包,但是在消费阶段或维权阶段,情况却不一定与宣传的一致。不少消费者认为团购固然省钱,但不一定省心。
   出了问题,谁也不愿担责
  8日,市民赵女士致电本报热线96706称,她在网上团购了一份洗车加打蜡的消费项目。“当时网上标注得很清楚,两次洗车,第一次在有效期内(10月24日)消费完,第二次在第一次验证完后一个月内消费完。”赵女士说,她在10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消费,可10月29日去进行第二次消费时,却被告知过期了,且商家态度很恶劣,最终事情只能不了了之。另外因为时间太长,她已不记得网上的信息了,所以也无法向当时的网站投诉。
  “团购维权咋就这么难呢?”赵女士感叹,她能理解团购的利润非常薄,目的应该是为了宣传,薄利多销,但是这样的态度,能起到什么好的宣传作用? 
  此外,前些日子,她和朋友通过拉手网团购2人火锅套餐,用餐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以团购为由拒开发票,团购网也推卸开发票责任。“网站与店家相互推诿是维权难的重要问题”,赵女士说。 

   招牌挺“亮”,服务不敢恭维
  网站上与实物不符、预约排不上号、后续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尚存。“难道价格便宜就只能得到打折服务吗?”消费者纷纷提出质疑。 
  记者在几家大型的团购网站上看到,各类团购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吸引消费者注意。大多数团购项目对价格和截止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其他方面却标注的很少。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投诉热线多次接到消费者团购后的投诉,服务跟不上,以及接纳力有限等都是市民投诉的重点。
  冯女士团购了瑜伽课,因团购的学员太多,场地无法容纳,无奈她每次一下班就去瑜伽馆“占地儿”;郑女士团购了12元的电影票,但闷热的影院环境与正价看电影却大相径庭;刘先生是个“吃客”,每次都被团购网站上的香艳美食吸引。但经常提前预约好几天,到餐饮店后又失望,“严重失实啊!菜量、味道、服务总与描述的都有差距。”

□网购达人为您支招
  王女士是一家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我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是在网上买的,很多时候也团购。网购的次数多了,对于维权就很了解了。”王女士提醒,团购时一定要理性消费,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购买,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陷入团购圈套。在团购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团购网站。
  另外,团购后要保留好确认短信、确认页面,消费后最好索要发票,注意保存相关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工商部门进行申诉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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