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不再“大到不能动”
专家预测,石油烟草电力等领域或将进入反垄断视野本报记者马绍栋崔滨
  • 2011年11月10日  作者:
  • 【PDF版】
  自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以来,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展反垄断调查,是近4年来国家职能部门第一次向大型央企“开刀”。开头之后,是否会有更多有垄断嫌疑的央企遭遇反垄断调查?
  山东大学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首席专家于良春教授认为,这一引发全国关注的反垄断调查,意味着反垄断领域的监管部门终于全面发力。“今后,像电力、烟草、石油等大家以为‘大到不能动’的行业和领域,都有可能在运营和扩张中,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和规范。”
  于良春告诉记者,《反垄断法》的具体执行和监管,主要由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三个部委负责。“其中商务部的反垄断局,主要负责经营者在并购、交易以及海外贸易中的反垄断事项,反垄断法出台后一直执行有力,仅2009年就发了87件反垄断调查,近年来的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百胜集团整合小肥羊,都经由商务部反垄断调查。”
  “另外,国家工商总局也拥有反垄断领域的执法权,这几年工商总局连续出台了多个配套法规,增强自身的执法依据,可以说执行力度也不小。但相比这两个部门,发改委在反垄断领域上的动作则平静得多。”于良春认为,“从分工来看,商务部偏重外资,工商总局偏重民营经济,发改委则偏重国有企业。发改委在反垄断法实施近4年以来首次‘出手’,三大监管部门终于全面‘开火’,齐头并进了。”
  对于发改委这次突然“开火”,于良春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完善,自去年底以来,发改委在反垄断领域执法的步伐在加速,“我注意到,发改委将价格监督检查司变更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还出台了两部《反垄断法》的细化执行法规。这次对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调查,正是此前一系列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的水到渠成之举。”
  “这并不会是发改委最后一次出手,因为垄断的负面效应已经在中国经济很多领域中显现。可以预见,未来还将会有一些央企巨头进入中国的反垄断名单。”于良春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