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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异地被刷7万多元向法院起诉
伪造公章,原告反转成被告
  • 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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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胡明明 仪挺) 俗话说得好,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来自己借记卡被刷7万多元成了受害者,最后却因为伪造公安公章而由原告变被告。
  2010年12月,历城区的王某突然收到短信提示,自己所使用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已在江苏徐州沛县POS机支出77750元。一头雾水的他立马向派出所报了案。由于案发地在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万分焦急的王某灵机一动,伪造了公安公章去法院起诉。
  2011年3月,历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王某认为中国工商银行历城支行作为金融储蓄机构,应对储户的资金安全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赔偿责任。银行则辩称,持卡人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庭审中双方辩论激烈,为了公平、公正的合理审案,主审法官要求王某收集充足的证据。
  庭后,中国工商银行历城支行的代理人到科院路派出所核实发现,王某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案件说明中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科院路派出所的公章是伪造的。为此,科院路派出所以王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将其刑事拘留。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随后到法院将民事案件撤诉。
  王某聪明反被聪明误,原告反而变成了被告。历城法院法官提醒市民,法律是严谨的,不要钻法律的空子,耍小聪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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