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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里引诱顾客实施抢劫
两男一女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
  • 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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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郝鑫城 曲哲) 两男一女结伙,由女子到夜总会引诱顾客,约其到出租房聊天,另外两名男子则对顾客实施绑架殴打,抢夺现金和财物,案发后一名嫌疑人逃亡。11月13日,市中警方赴烟台将此案最后一名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
  2007年12月27日8时,一男子出现在共青团路某小区高层阳台,高呼“救命,有人抢劫了!”周围群众听到呼救声后打110报警,泺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欲逃离现场的一名男嫌疑人抓获,女嫌疑人刘某趁乱逃跑。
  民警将那名男嫌疑人和呼救男子一起带回派出所,经了解,呼救男子姓张,他向民警讲述了被抢劫的过程。
  12月23日晚,张某在天桥区某夜总会认识了女青年刘某。12月26日下午,张某通过短信联系刘某见面聊天。张某来到共青团路某小区一出租房后,很快被埋伏在室内的两男子控制。两男子对张某实施殴打,抢劫张某3000元现金、价值8500元的金戒指一枚和手机一部。因张某反抗,一男子用匕首将张某的腿部捅伤,并与另一男子将张某捆绑在一把椅子上继续索要钱财。后来,两男子要求张某再向指定的银行卡汇款20万元。
  第二天8时许,一名劫匪持从张某处抢来的1500元外出办理银行卡,张某趁刘某与另一男子瞌睡之际,挣脱绳子,拿起男子放在一边的匕首与他们搏斗,张某划伤刘某的手指后跑到阳台呼救,发生了上述一幕。了解情况后,民警对抓获的男嫌疑人进行审讯,男嫌疑人对伙同女子刘某和外出办卡的男子高某对受害人张某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2月28日,派出所通过工作使逃跑的女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外出男子高某可能感觉不对劲,未回出租房就逃跑了,民警遂将犯罪嫌疑人高某上网通缉。
  近日,泺源派出所得到线索,逃犯高某在烟台打工。11月9日,泺源派出所民警和市中刑警一中队民警赴烟台,在烟台警方的配合下,11月13日晚将高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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