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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3家网站年底前需亮照经营
  • 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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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1月14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绪言) 为了规范济宁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年底之前,济宁2183家企业从事网络交易的重点网站将“网上亮照”。在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否则将被处以1万元一下的罚款。
  据了解,“网上亮照”即在网络从事网上经营交易的,经工商部门认定,已申领营业执照的相关企业,可登陆“山东省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按照指定的格式公示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消费者在网上看到该网站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时,就可判断出其在工商部门是有登记并受到工商部门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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