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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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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赵磊)一对男女在超市中大肆“购物”,结账时只花1元钱买瓶矿泉水,其余东西剪掉条形码藏在怀里。13日,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7岁的男子洪某和21岁的女孩邵某都是来自坊子区,虽然洪某已经结婚,但是邵某还是和他生活在一起。11月12日中午,邵某对着洪某埋怨,“跟你这么长时间,你也没有给我买件衣服。”洪某当即答应,要帮着邵某去“弄”件衣服。 当天,洪某拿着一个钢制的小剪刀,和邵某一起来到了胜利街以北的一家超市中。洪某用剪刀将超市商品的防盗电子扣剪下,然后将价值700多元的四双浪莎连裤袜和一套相思鸟保暖内衣揣在怀里,从容地离开了超市。12日下午4点,两人又来到了健康街以南的一家超市,洪某用同样的方法,将一根火腿肠、两瓶护手霜、两瓶面霜塞进怀中。而邵某则拿着一瓶矿泉水,从前台结账离开。 但是,洪某没有想到的是,他在揭下火腿肠的条形码时,已经被超市的监控录像拍下。监控室中的保安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组织人手,在超市的出口等待。洪某和邵某花1元钱买了矿泉水,然后准备离开时,被保安一拥而上抓住。随后,保安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潍州路派出所民警姜修强和张永刚赶到现场,将洪某和邵某带回讯问。 经过审讯,洪某和邵某对于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失窃物品价值780多元。13日,洪某和邵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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