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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拒不赡养继母被拘 |
| 拘留期间家人把赡养费交给继母 | |
-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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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牛福勇 曲立明) 聊城市东昌府区朱老庄镇一村民张某由其继母李某抚养成人,现年60多岁的李某年老多病,但张某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采取执行强制措施。11月12日,在张某被拘留期间,张某的家人将赡养费交到了李某手中。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张某今年40多岁,是李某的继子,由李某抚养成人。李某今年60多岁了,体弱多病,但张某却不赡养。无奈之下,李某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赡养纠纷案,但张某却认为早年分家不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赡养义务。 张某任凭法官做工作,不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而且拒不到庭,且为逃避义务在外打工不归或早出晚归。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带着四名法警于早晨五点钟到达张某家。张某跳墙跑到邻居家时,被等候在那里的法警逮住。在被拘留期间,张某的家人将赡养费交到李某手中,张某向李某认错并保证今后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张某被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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