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菏泽多部门联手治理“三轮校车” |
| 有关部门还将召开治理会议;学生家长希望治理不要“一刀切” | |
- 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菏泽11月14日讯(记者 田卉 崔如坤) “车子擅自改装,影响稳定性”,“拉这么多人,很危险”。14日下午,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门外,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三轮校车”车主、部分家长进行规劝,并讲解擅自改装车辆及三轮车载人、超载的危害。 本报11月9日及11日对“三轮校车”问题做了连续报道,引起市民关注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其中9日《孩子成了“笼中鸟”》的报道为菏泽市副市长刘新云批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学生的人身安全,有关部门决定自14日起,对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治理。 14日下午,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联合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在“三轮校车”比较集中的牡丹区第八小学附近,向“三轮校车”车主及部分学生家长讲解了擅自改装车辆及三轮车载人、超载的危害,劝说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违法载人。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队长张琨告诉记者,先对“三轮校车”车主进行规劝,要求限期整改。 家住牡丹区第八小学附近的李女士称,小学生十多人共乘一辆三轮车上下学的事,早该治理一下了,今天能看到有关部门关注学生乘车安全问题,是值得高兴的事,但希望相关部门不是“一刀切”式的治理,而是能够结合菏泽的实际,营造让家长放心,学生人身安全有保障的校车环境。 另外,记者从菏泽市综合治理办公室获悉,市综治办将牵头有关部门召开治理“三轮校车”的会议,以制定合理的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切实营造规范、安全的校车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