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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中“大奖”多是忽悠人 |
| 工商:有奖式抽奖最高中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本报记者冯砚农通讯员姜明梁洪保 | |
-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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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民王卫东在商场购物满300元后参加抽奖,获得了以3.5折购买高档玉器的机会。或许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他竟糊里糊涂地拿出了5117元钱,购买了标价14620元钱的金镶碧玉饰品。拿回家后,经朋友提醒他才知道自己买的“高档玉器”只是平价货。 商场购物轻易中头奖 7日晚,荣成市民王卫东花了412元钱在市区某商场购买了一件衣服,付款后工作人员在提供购物发票的同时,另外给了他两张小票,一张注明可免费到商场擦皮鞋,另外一张注明可以免费领取手机挂链。领取手机挂链的地方设在商场首饰专柜,可当王先生提供发票后,柜台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消费满300元钱,还可以参加抽奖。 王先生决定试试手气,刮开奖区出现了“花好月圆”字样。工作人员兴奋地告诉王先生,他抽到了最高奖,而且商场搞的这次抽奖活动只设置了两个最高奖。奖品是可以在该首饰区挑选任意一款金镶玉饰品。王先生婚期临近,就想着借此机会买个礼物给未婚妻惊喜,几番挑选后,他选中了一款标价为14620元的挂饰,打完折后为5117元。王先生见饰品附有相关质检鉴定书,当即掏钱买下。 几天后,王先生的朋友在得知王先生购买了一件很“实惠”的饰品,便觉得蹊跷。经过鉴别,朋友告诉他,这件挂饰就是个装饰品,价值也就在五六百元之间,根本就不值那么高的价钱。王先生一气之下找到荣成消协,经过调解,商家才同意退货。 购物赠礼品只是诱饵 14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商家都推出了满额赠礼品的活动,例如满额赠珍珠、满额可抽奖、满额赠玉锁等等。在统一路一家商场内记者看到,只要是顾客付款就可以到指定柜台领到一颗珍珠。“这么漂亮的珍珠,处理一下配个链子很漂亮。”一位顾客在领到珍珠后,工作人员便开始推销柜台上的银项链。 记者发现,这种银链刚看上去很是精美,但仔细观察发现做工粗劣,材质也并不出色。工作人员介绍,项链价格在100-200元不等,便宜又实用。 “明显是给消费者设的陷阱。”正在购物的市民郭女士告诉记者,商场购物满额就会赠送一些小赠品,起初还很高兴去领,但次数多了她发现,领礼物只是个幌子。礼品都是不值钱的东西,领完就开始诱导你买其他东西了。时间久了,商场再送一些领礼品的小票,她索性就不要了。 利用中奖强制消费可举报 “利用中奖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中奖而进行的消费。如发生类似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申诉举报,也可向当地的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在购物时参加的抽奖活动,如果奖品需要消费者花钱购买,商家就涉嫌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消费者切莫中计。”荣成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 总结此类案例不难发现,商家往往利用各种手段吸引顾客再次消费购买玉器。因为“玉无价”往往是商家高价卖玉石制品的借口,玉石不能像黄金、铂金那样通过商品的成色、做工、款式来直接衡量其价值,这让商家有漏洞可钻,常常把玉制品吹得天花乱坠,从他们的口中仿佛所有的玉制品都成了无价之宝,消费者购买后大有一夜暴富的感觉。 “证书也不可信。”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权威部门鉴定书”只能保证其质地。另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中奖奖品的价值超过5000元,属违法的有奖销售,消费者不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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