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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名儿童受益“助学券”
持券免管理费和保育费杂费
  • 2011年11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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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秦国玲)13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了解到,本市在今年实施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基础上,从本学期起开始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持券免除管理费和保育费、杂费,目前全市共有4300名儿童受益。
  潍坊市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对全市学前教育阶段,被纳入潍坊市城市或农村低保范围的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除管理费、保育费、杂费。在补助标准上,实行城乡同等待遇,市级财政对城乡幼儿园按统一标准给予补助。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儿童,通过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将免费政策落实到位。学前教育助学券采用实名制,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发放。领取后,将按每人每月管理费120元进行补助。受助儿童可选择潍坊市任何一家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入园,并持券免除管理费和保育费、杂费。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超过4300名儿童受益于助学券。下一步,还将通过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筛选受助对象,对各志愿者组织提供的特别困难家庭儿童,可直接纳入免费范围。  
  学前教育助学券每年1月份和7月份申请。享有学前教育助学券必须要符合以下三个前提条件。首先必须是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的3-6周岁儿童,另外,还必须要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托幼班除外)就读。这些儿童中,还必须是城市或农村低保范围的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同时,据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除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可的幼儿园外,经潍坊市教育局市残联认定,还有18所具有学前教育功能的机构,也具有享受学前教育助学券兑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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