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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包装寄玩具途中损坏起纠纷 |
| 快递公司未提前告知,顾客获赔900元 | |
-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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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3日讯(通讯员 贾军 韩娟 记者 曹思扬) 快递公司快递玩具,未事先告知顾客自行包装的玩具不符合快递标准,到货后玩具损坏,快递公司却拒绝赔偿损失。11日,经李沧区消保委调解,快递公司同意赔付玩具费用及邮资共计900元。 10月31日,市民王先生准备给杭州的小外甥邮寄一件价值870元的玩具作为其4岁生日礼物。电话联系了一家李沧区的快递公司后,快递人员称王先生不必亲自到快递公司来办理邮寄手续,可以自行先将玩具包装,然后公司会派人上门取货。于是王先生自己找了一个纸盒包装玩具。当天下午,工作人员上门取货,但并未检查王先生要邮寄的玩具,拿出邮寄单让王先生填写后便取走了包裹。 11月5日,王先生接到杭州亲戚打来的电话,称接到包裹后发现玩具已损坏。但快递公司认为玩具是由王先生自行包装,受损责任不在快递公司,并要求王先生的亲戚签收快递的玩具。 王先生立即找到快递公司商讨此事。王先生认为,自己是按照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电话中告诉的事项进行操作的,如存在不妥之处,工作人员在上门取货时应该指出并帮助改正。邮寄物品之所以受损,完全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规范造成的,快递公司理应赔偿玩具费用和邮资共计900元。但快递公司仍以没有采用快递公司的规定包装盒为由,要王先生自行承担损失。 10日,王先生将快递公司投诉到李沧区消保委。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不了解快递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前提下邮寄物品,快递公司有告知的义务。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明知王先生自行将需邮寄的玩具包装不符合快递标准,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检查快递的物品,且未帮助王先生更换合适的邮寄包装盒,致使邮寄的玩具受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全额赔偿王先生。 经调解,11日,快递公司同意赔偿王先生购买玩具的费用及邮资共计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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