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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交费截至本月20日
  • 2011年11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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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1月13日讯(记者 许君丽) 13日,记者从威海市各供暖企业了解到,随着上水工作的进行,眼下已基本具备供热条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可以开始供暖。同时,根据规定,今冬取暖费交费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尚未交费的市民须尽早交费,切勿扎堆,逾期交纳的,将按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供暖热线反映,家中的暖气片开始温乎了,室内气温有所升高,是不是提前开始供暖了?13日,记者从威海市各供暖企业了解到,为保证今冬供暖,自10月25日起,威海市各供暖企业便开始对供热管网进行上水,11月3日进入冷循环状态,5日开始低温循环,这使得部分市民感觉家中暖和了不少。据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威海市今冬采暖期为11月20日至次年的4月4日,如遭遇冷空气等特殊天气,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市已基本具备供热条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可以开始供暖。 
  另外,目前,仍有不少市民未交纳取暖费。在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今冬取暖费交费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逾期交纳的,按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上水期间,请用户随时留意楼下通知注意家中留人,检查室内供热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手动放风是否关闭,如发现漏水情况及时与热电厂或各供热站联系;如用户家中无人,可先将家中总阀关闭,待下班后,再打开阀门,自行上水。 
  本报已开通“问暖热线”,市民如有供暖问题,可拨打18663116881,如果您在供暖方面遇到了闹心事,可以随时拨打热线电话反映情况,我们将把情况集中反馈给供热单位及主管部门,为您答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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