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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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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互联网销售假药案自身有很多特点,也值得我们反思。”吴德清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感慨道。 在“11·30”案件中,售假分子本身没有实体药店,因此能够轻易地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为了能够销售药品,这些团伙就在药品买卖网站上大肆地发布卖药信息。 “物流公司的监管不严也同样为假药的销售提供了便利的途径。”据介绍,这些售假分子完全通过物流公司来完成假药的买卖,他们在托运单上留下的都是假名和随时更换的手机号码,致使整个作案过程中,其涉案人员与上线、下线之间彼此并不认识。 据济南市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网站销售药品是要经过国家药监局许可的,全国也只有20多家网站有该资质,所以消费者从网上购买药品时要注意甄别,而且处方药一律不允许网络销售。 本报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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