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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买这药,一会就送来” |
药监部门暗访,一保健品店非法售流产药被查处 | |
-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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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10日讯(记者 李倩) 11月7日至10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上百家药店进行暗访,其中一家保健品店因非法销售该类药品被查处。 “有药物流产药吗?”10日上午,身着便衣的执法人员在嘉祥县一家保健品店暗访,起初该店的销售人员十分警觉,但并未否认有这类药品,“你真想要吗?真要的话先交钱,一会儿给你送过来。” 大约过了5分钟,一位骑着电动三轮的男子进入店里,交给执法人员一盒米非司酮片、一盒米索前列醇片,“这两盒药物只要口服就可终止早孕妊娠,属于非法销售的药品。”执法人员将这个保健品店逮个正着,随后将其移交至当地药监部门处理。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和个体门诊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物。”药监部门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国家药监局下发的通知,济宁药监部门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在连续三天的暗访中,济宁城区的上百家药店均未发现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违法行为。 “在医院接诊的病人中,就有私自使用药物终止妊娠而导致大出血的案例,非常危险。”济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介绍,药物终止妊娠(药流)就是通过药物的作用将胚胎排出。在正常的情况下,药流后子宫会出血,但出血一般持续不应超过20天。因此一旦出现异常,应尽早到正规医院就诊。如果胚胎长期残余在子宫里,会引发宫内感染,损伤子宫内膜,继而引起输卵管闭塞,最终患上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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