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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口16艘旅游船舶下月停航
停航期间,严禁开展海上营业性和非营业性活动
  • 2011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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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吕增霞 通讯员 聂新锋) 16日,记者从东营海事处了解到,根据黄河口水上旅游现状,为保障运营安全,经营黄河口水上旅游的四家旅游公司的16艘旅游船舶将于12月10日统一停航,明年4月1日左右将统一安排开航。
  渤海湾进入冬季后大风巨浪天气增多,对旅游船安全经营制约很大。为保障运营安全,东营市规定每年的12月10日至来年的4月1日为旅游船舶停航期,任何旅游船舶不得出海经营。小型船舶一律吊到岸上存放,中大型船舶集中停放和管理。有的船舶还将放到船厂进行修理和维护。
  海事处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停航期间,海事处工作人员将将进行不定期的巡检,严禁开展一切海上营业性和非营业性活动,确保海上运输安全。同时,指导旅游公司做好防冰、防火、防风、防凌汛的准备,并且要求船员进行加班,加强对船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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