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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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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6日讯(通讯员 李永胜 朱腾飞 记者 王超 嵇磊) 2007年1月,郓城县一男子吴某将同村女孩小张强奸,随后抢劫其财物并对其进行殴打。为掩盖犯罪事实,吴某将小张家中的房屋点燃。日前,犯罪嫌疑人吴某被广饶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2007年,21岁的郓城县吴某看到本村同龄女孩小张,遂对其起了色心。1月31日,吴某趁小张的家人不在,便窜至小张家中将其强奸,欲对其实施抢劫时,遭到小张反抗,吴某便用一块砖头向小张的头部砸去。见到晕倒在地的小张,吴某以为失手杀了人,就点燃了小张的房屋,企图造成失火的假象。小张被前来救火的邻居施救后报了警,吴某逃窜。 案发后,民警展开侦查,但一直没有线索。今年11月15日,郓城警方经过调查,确定吴某潜逃到了广饶县。15日下午,在大王镇东张庄村吴某租住的民房内,广饶县公安局大王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已被移交到郓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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