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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西安液化气爆炸教训
菏泽将及时处理“问题”钢瓶
  • 2011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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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16日讯(记者 田卉 周千清) 西安小吃店液化气罐一声巨响,惊醒所有人。16日,菏泽市质监局对全市宾馆、饭店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专项检查。
  西安一餐馆发生爆炸,致使多人员伤亡,事故初步判定因液化气罐泄漏所致,在市民扼腕叹息的同时,对于饭店火锅类食品消费量增加,菏泽市质监局对液化气石油钢瓶更是提高了警惕。11月16日,菏泽市质监局下发专项文件,组织各县区质监局、菏泽特检分院对全市宾馆、饭店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专项检查。
  16日,菏泽对市区各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重点检查。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为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螺丝瓶”现象、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运输、放置、气体输送、负责人员等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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