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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200余万元不还,秘密转移财产
规避执行不成,企业赔钱丢地
  • 2011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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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姜萌 通讯员 田绪宏) 日前,李沧法院执结了一起规避执行案。青岛某仪表设备公司欠供货商200余万元6年不还,还企图通过新建“空壳公司”的方式转移公司名下土地,最终,设备公司落得赔钱又丢地的下场。
  日前,在李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的现场,岛城一家供货企业的负责人李先生手里拿着面值200余万元的支票,兴奋地说:“我们等了6年啊,终于把钱给等来了。”李先生说,这张支票上的钱是全国13家供货商的血汗钱。
  据悉,2003年到2005年间,来自青岛、深圳、上海等地的13家供货商向青岛某仪表设备公司供货,数额达到200余万元,但谁也没拿到设备公司的付款。13家供货商将设备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公司于2006年1月前将欠款还清,但公司支付7万元后,就不再还钱,13家供货商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却发现本应在公司名下的3000多平方米土地和30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离奇“失踪”了,导致无法继续执行。
  这时,供货商向法院提供了重要线索,设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用家人的名义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并将公司名下土地给新公司无偿使用。法院随即展开调查,但从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来看,两家公司的联系不大,新公司的法人称土地不是无偿使用,而是租赁的,但并未向法院提供租赁证明。时隔不久,本来注册地址在四方区某地的新公司却将厂房转移到李沧区某地,这个地方恰好是某设备公司的厂房所在地,掌握这条线索的供货商立即向法院申请,将新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经过进一步调查,法院确定新公司就是某设备公司的“空壳公司”,于是对新公司采取强制执行,将土地拍卖,为13家供货商要回了200余万元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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