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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换热站运行费,就不给供暖
居民:该收费无依据物业:一个采暖季花费好几万,得公摊
  •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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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 16日,家住花园庄东路数码康城的居民徐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她家的供热管道阀门被物业关闭了,到现在没法用暖,而原因是她没交5元/平方米的换热站运行公摊水电费。徐女士质疑这项费用收取没有依据。而物业方则称,居民把采暖费交给了热企,但该小区换热站还没回收,水电费用得公摊。
  徐女士说,她所住的小区从去年开始加入集中供热,今年的采暖费已通过缴费卡交给了热企。但是,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要居民缴纳每平方米5块钱的“采暖加压设备运行的公摊水电费”。
  徐女士说,上个采暖季,物业也收取了这项费用,当时是按每平方米3元收的。“采暖费已经交了,物业收取这项费用有什么依据?”徐女士说,她认为这项费用并不合理,因此没有缴纳。但是物业为此把供暖管道的阀门给关闭了,她家至今没有用上暖。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数码康城小区。在该小区的物业办公室,一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居民把采暖费直接交给了热企,但换热站热企还没有回收,性质还是全体业主的公用设施。换热站的运行要用水用电,这笔运行费用需要由享受供热的业主来负担。
  他介绍说,去年从12月20日开始供热,实际供暖季较短,加之开发商分担了一块,因此在采暖季结束后,按照实际水电费,平摊给用暖业主的钱是每平方米3块钱。而今年的采暖季至少是120天,物业先按5元/平方米来收取,采暖季结束后,再多退少补。“已经抄了水表、电表的底数,写在通知上了。以后会把具体的收费情况公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不交这项费用,就不给供暖?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一个采暖季下来,水电费得要花去好几万,享受了暖气的业主,应该支付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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