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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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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 2009年,云南曲靖以6.83亿元价格将市中心一块土地卖给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实业公司。曲靖获得土地纯出让收益2.4亿元,其后曲靖将2亿元收益金以财政支持的方式奖励给开发商,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而两亿元几乎是卖地的全部收益。在奖励的另一头,开发商说起这一“奖励”却是一肚子苦水。开发商称没有收到一分钱。(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曲靖市政府竟然重金奖励开发商,以近乎零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令人匪夷所思。政府用土地收益金奖励某个开发商,更是违背了起码的社会公平。 首先,地方政府无权拿国家的钱奖励开发商,也无权零地价出让土地。有相关文件规定土地出让金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地方政府不得随便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曲靖市政府无疑违背了这一规定,损害的是国家利益。 其次,此举对其他开发商不公平。政府即便要奖励开发商,返还土地出让金,也应在招投标之前进行说明,让所有投标人知晓政府的招标优惠政策。然而,曲靖市政府在招投标之前不予说明,在招投标之后重金奖励招标开发商,涉嫌制造不正当竞争。本该保持中立身份的政府屁股坐到某一开发商那边,选择性作为,难免让人联想其中的猫腻。 第三,政府承诺奖励2亿元,但是开发商却一分钱没有收到。奖励资金到底去了哪里?且不说政府承诺奖励2亿元,就是建设局负责人所说已经支付的5000万元“奖励资金”,也被该开发商的合伙人私吞,开发商并没有收到钱。从2亿元到5000万元再到“没收到钱”。其中有没有“暗度陈仓”、权力寻租?有没有公职人员私分“奖励重金”?无疑值得追问。 另外,曲靖市政府声称2亿元奖金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但是项目尚未建成,政府如何确定“配套设施建设”需要2亿元? 这一事件也暴露了体制内权力运行的随意性与监管程序的巨大漏洞。官商一个协议、官员签个“同意”就搞定了2亿元资金去向,不禁让人怀疑这里面藏着多少猫腻。在笔者看来,这既是一场闹剧也是一封举报信。应严格彻查,拨开政府奖励开发商闹剧背后的层层迷雾,追寻闹剧背后的腐败轨迹,制止违规行为,守住法律制度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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