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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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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买了便宜摄影券,结果因为自己没时间去导致团购券过期,消费者便找到团购网站要求退款。商家按原价退款,引起不少人的热议,有人认为,要想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商家就该退款,但也有声音认为,过期完全是由消费者自己不注意,图便宜买团购券就应当遵守游戏规则,过期退全款对商家太不公平。 没那么理直气壮吧 凡是团购过的人都知道,在团购网上购买一种商品时,很多商品会特别标注出优惠券的使用日期,过期作废。它作为商品价格给出巨大折扣的附加条件,购买者既然对这件商品下了单,便是认可了这个附加条件,与商家形成一种协议。如果因为消费者单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优惠过期后还没有得到使用,作为责任方必定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呢?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团购的价格都是与购买者人数挂钩的,购买者越多,商品折扣越大。但如果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了这件商品后,因为超出使用期限或其它各种原因产生了退款之要求,那么实际购买商品的人数就会大大减少。对于商家而言,或许这样的购买人数根本达不到商品折扣的要求,那么就等于破坏了商家的利益,为消费者的违约买单。 其实,作为购买者,想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商品,必定要接受商家的一些附加条件,这本就无可厚非。如若不是如此,还有哪个商家愿意平白无故地做“善事”,毫无条件地以低廉的价格让惠消费者。如果如此偏袒消费者,试问将来还有哪个企业愿意参加团购活动,作为消费者而言,也就没了享受实惠的机会。 别把便宜占到底 在网络消费越来越主流的当下,团购已经成了人们购物的一种便捷的方式。但是遍布网络的各式团购网站已经模糊了人们的视线。 已经购买的团购券就成了消费者的私人物品了,消费者想怎么的使用,什么时候使用,都是消费者自己说了算的事。这些购买成功的购物券,就不能再称之为一个商品。消费者购买了之后,有没有使用,就是消费者自己的事情。 当在购买的时候,商品并没有过期作废,那么就可以说是合格的,就能说这个交易成立。在消费者自己使用权之中,因为消费者的原因使得商品过期,失去了使用的作用,那还能怪的上商家的吗? 这个就好像是在超市购买了一个水果,买的时候这个水果是好的。但是买回家之后并没有马上吃掉,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水果坏了,不能吃了。那么这样子还能要求超市去赔偿这个水果的费用吗? 团购网站遍地都是,导致了竞争压力很大。有些团购网站购买其他团购网站团购券,但是不去消费,等着团购券过期之后,去申请退回款项。减少竞争对手的经营额度,增加对手的工作量。 要是人人都因为过期去要求还款的话,那么让这么方便我们生活的团购网站怎么生存。 平等交易不能过期 团购券的廉价众所周知,而团购后的产品和服务也因低廉而缩水,从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不断。这样的现象,在近来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一种新鲜的事物在饱受追捧的同时,气焰自然高涨,得意后忘形成了必然的诟病。 团购券过期不退,便是这种诟病的外在形式。 商家所谓的过期不退,从本质上讲,是将这部分金额占为己有。换句话来讲,即使团购券作为一种让利,奉献给消费者,仍不能以让利作为夺取消费者权益的借口。因为,商家此举的目的,仍旧是以吸引消费者消费为前提,而并非真的为消费者省钱,消费者更不必以牺牲自己的权益,作为商家让利的回报。 可是,真实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团购券的过期不退,以廉价为挡箭牌,堵住悠悠之口,可是却把公平、平等等等交易原则抛之脑后,在野蛮地抢夺本该属于消费者的权益。如果消费者愿意俯下身来,承认了团购券过期不退的潜规则,那么平等交易的原则便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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