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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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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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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李沧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为统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救助帮扶困难群体,促进和谐社会构建。上半年,全区低保家庭3510户、8161人,新增215户、413人,停发227户、553人,调整169户,累计发放保障金1397.2万元;为468户办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43.42万元;为542人次办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62万元。 一、规范工作程序,实施低保阳光化操作。 一是完善操作运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完善低保对象的个人申请、三级审批、群众评议、两级公示的运作机制,严格把好“五关”,即:审批程序关、保障对象关、家庭收入关、动态管理关、分类施保关。 二是完善资金运行机制。抓好资金足额预算落实,建立健全低保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低保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低保资金的发放管理和财务监督的力度,实施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确保保障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三是完善临时困难救助应急机制。本着规范运作、特事特办、快捷办理的原则,实行先救助、后补办手续的工作模式,建立应急救助机制,使因突发性事件、重大疾病和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得到了最快捷的救助。 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解决我区部分低保人员因家庭生活困难,无钱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使用财政资金统一为低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落实医疗救助资金,缓解了低保对象的“看病难”问题。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救助制度充分落实。 一是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政策规定,通过定期核查、续保登记、集中清查等措施,定期检查核实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保障对象及救助资金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应退”。 二是实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单亲等特殊人员分类建档立卡,实行分类管理与救助,保证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确保最困难的群众得到更多救助。 三是实行定期回访。通过调研和走访救助家庭,及时听取社区干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三、拓宽救助资金渠道,解决低保家庭特殊困难。 一是开展“圆梦行动”、“慈善送温暖”、“复明工程”、“爱心祝您行”等系列慈善救助活动。上半年,共救助困难群众3000余人,救助资金达161万元。 二是实施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入园救助,至此,低保家庭中子女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直至大学均有了相应的救助政策。 三是配合城市规划建设,制定了七项措施,救助拆迁区域的困难家庭。今年以来,已救助拆迁困难家庭182户,发放救助金40.5万元。 四、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做到低保工作“双提高”。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上半年,对全区121个社区的16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业务培训,对街道街政科长、低保专干人员进行了计算机系统技能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低保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低保人员再就业培训。针对下岗职工呈现年轻化趋势,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公益劳动卡》制度,加大这部分人群的技能培训力度,转变就业观念,努力将年轻人就业趋向引导到需求量大、就业率高的服务业等行业,实现劳动脱贫,解决年轻人占用低保金问题。上半年,全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1.2万人次,技能培训2000余人次,困难群体就业安置率达到90%。 五、完善救助体系,化解低保救助难题。 一是加大低保“边缘人群”的救助力度。针对部分人群家庭困难而又达不到低保范围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救治体系,通过社区核实、民政部门复核,将低收入的“边缘人群”纳入到救助范围,拿出专门资金对这部分人群给予一定临时救助和优惠政策,扩大低保边缘人群的覆盖率。 二是加大低保家庭收入核定评估。实际工作中,由于人户分离、隐性收入等问题,加之虚报、瞒报等人为因素,家庭收入核算及动态管理十分困难,可能使个别家庭钻低保空子,导致工作透明度不高。为解决这一问题,街道、社区、民政、工商及工作单位等部门加强了协作,完善了低保对象家庭财产收入的核定评估制度,杜绝了收入虚报和瞒报现象,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上半年,停发227户、553人,调整169户,切实保障了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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