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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车位收费“糊涂账”挺多 |
| 物业:费用让业主管,执行起来有点难 | |
-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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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文化路一小区内,车辆停在公共区域内划定的停车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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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17日,记者走访泰城多个小区了解到,目前,大多数居民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流向何方不知情。 焦点一:划不划分停车位意见不一 在华新小区,居民苏女士把车停在隔壁楼下,不放心地检查了两次车锁才上楼。“每次回家最大的难题就是停车。车越来越多,小区空间不够用,有时得转几圈才找得到空地。”苏女士觉得,小区应该划定停车位,然后平均分配给有车业主。这样不仅方便停车和管理,还不会发生因停车而产生纠纷。对于苏女士的想法,物业表示,一家多车现象已经很常见,小区空间有限,如果划车位可能不够用。 开元小区内,主干道两旁与楼前空地,都已划定了停车位。主干道两侧停放车辆后,仅容一辆车通过。虽然没有收费,小区居民刘先生还是觉得有些别扭。“本来小区空间就不大,走在路上遇到车,都得退到墙根让路。满眼都是停车位和汽车,小区空间更加紧张。”刘先生说,并不是每家都有车,有车的占用了他人公共空间不太合理。 停车位划分,引发了不少纠纷。温泉路北段一处小区,居民陈辰看着小区内林立的围墙、栅栏感叹:“虽然规划部门来查过几次,可是小区私自建停车位的问题依旧没有改变。”陈辰说,因为停车位有限,有的居民用栅栏圈地、侵占绿地,改建成自家停车场。为此,居民之间没少打嘴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停车位问题,一直是许多业主的烦恼。在一些小区,因为没有划分明确的停车位,乱停车常引发纠纷。部分业主想通过划定停车位方式解决,有的业主则认为侵占了他人空间,甚至还有业主私划停车位,为此矛盾重重。 焦点二:停车费去哪居民不清楚 公共区域停车位划分与否是个难题,划分后能不能收费、费用用于何处,也是业主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每年900元的车位费,让花园洲小区居民魏先生觉得,钱花得有点不舒服。魏先生曾与朋友做过对比,这价位在近两年建设的新小区中,处于中等水平。他和朋友都认为,小区地面空间划定的停车位,占用了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所收费用也该交由全体业主并且公示。“起码让业主知道,收了多少钱,用到哪里去了。” 在一些已经划定公共区域停车位的小区,提起这笔费用的去向,多数业主都表示不太清楚。擂鼓石大街一小区的物业经理坦言,小区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只要能有个车位,许多人不会追问收费是否合理,更不会有小区公共空间收益归属权的概念。多数人觉得,出租或出售停车位,是物业的权利。一些物业也就因此而模糊此事,给公共区域停车费平添一层面纱。 物业: 费用业主管 现在有点难 虽然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然而在泰城部分已收费的小区,这笔费用并未实际归业主所有。 “业主交纳的车位费,我们物业代收后交给开发商,开发商会用于小区日常维修支出。”花园洲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因为属于前期物业,没有单独财务,也就无法公示这部分收费情况。温泉路一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本身收入很少,车位费是很大一项来源。小区内修修补补一年下来也要花费不少,业主动不动就把责任推到物业身上,为了正常经营只能把车位费纳入日常维护开支中。 对此,泰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业主共有道路等地区用作停车位收费的,需要经全体业主同意,所收取费用要单独记账。按照《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泰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目前新管理办法尚未实施,今后将根据不同小区情况,制定详细的收费标准和浮动,明确收益归业主所有的实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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