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
| 全市将建20余个避难场所 |
| |
-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11月17日讯(记者 白雪岩) 1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到2013年,枣庄将科学规划建成20余处应急避难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推进“幸福枣庄”建设。 据介绍,枣庄在修编、实施城市规划时,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城市必需的公共设施列入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2011年,枣庄建成市、区(市)两级应急避难场所9处;其中,市级2处、每个区(市)及枣庄高新区各建1处。到2013年,全市将建成20多个左右的应急避难场所。至2015年,基本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远近结合、覆盖面广、设施配套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设施配置是按照国家制定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执行,标志设置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执行,其安全、标准的避险避难场所将配备供水、供电、应急厕所等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尽可能在学校、居民区、办公区、商业区等人群集中和居民可顺利到达的地段,避开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核放射物品存放处和易发生洪水、滑坡、塌方的区域。应急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灾、洪涝等突发性重大灾害时,由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各类保障体系,确保避难场所正常运行。 据悉,规划建设的第一批20余个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应急避难场所有新城凤鸣湖广场、市光明广场、市中区东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滕州盈泰生态园;二类应急避难场所有市人民公园、市体育馆、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峄城区仙坛苑广场、台儿庄区水上公园广场、薛城区临山公园、山亭区文化广场;三类应急避难场所有枣矿集团安培中心、枣庄第一中学、枣庄师范学校、市中区文化广场、台儿庄区体育广场、台儿庄区府前广场、山亭区太清湖广场、山亭区汉诺庄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