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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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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17日讯(记者 赵艳虹) 17日,记者从市中区征收办公室了解到,原枣庄宾馆宿舍选择房屋安置的居民,18日上午9点在原枣庄宾馆宿舍棚户区改造指挥部选取选房号。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白马庄园西侧,西至建设路东侧,南至龙头东路北侧,北至原市交警第一大队南侧。征收实施时间为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1月10日。17日上午,记者在原枣庄宾馆宿舍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看到居民正与工作人员复核居住面积。 据了解,本次选房共有105平方米、122平方米、132平方米三种户型供拆迁户选择。18日上午九点,被征收人凭身份证、摇号顺序号牌、房屋验收单、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进场,每户仅限一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如被征收本人不能到场,其家人凭以上证件及本人身份证来办理视为有效。 工作人员按被征收人房屋验收单、摇号序号顺序参加电脑摇号,参加电脑选取选房顺序号。每个被征收人只有一次选取选号的机会,如误操作出现二次以上的号码,以第一次选定的号码为准。被征收人参加电脑选取选房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挑房并签订协议的,视为被征收人自动放弃选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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