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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看走眼,扔掉一克拉大钻戒 |
| 他们只拿走现金,要知道这枚钻戒可是值近五万元呢!文/片本报记者尉伟 | |
- 201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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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案时,李小香将红色外套脱下搭在肩上,遮挡右手借机扒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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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到那会是真的!”11月18日,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江苏来济的李小香和王梅悔青了肠子:之前,曾在公交车上扒得一钱包的两人,只拿走了包内现金,却将价值近五万元的钻戒当成假货扔掉。 遇贼手: 六万财物转眼没了 11月12日上午10时许,王女士从历城区郭家庄附近乘坐一辆106路公交车准备进城,去帮亲戚的孩子买新衣。 当公交车驶离全福立交桥东一站时,没到目的地王女士竟让司机赶紧停车。 原来,她听到车上有乘客议论:刚下车的两名女青年像是聋哑小偷。结果王女士下意识地一低头,心中大惊:挎包拉链被人拉开,里面的钱包没了! “钱包里不仅装有五千多元的现金、价值三千多元的白金项链,还有一枚价值近五万的一克拉钻戒。”之所以将如此贵重的物品放在钱包里,王女士向民警解释,这几天她忙着搬家,因怕丢失就随手塞进了钱包。 王女士的钱包是被谁偷走的? 觅贼踪: 监控录像锁定贼 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副所长王刚介绍,从10月底起,省城公交车上就发生了四起大额扒窃案,“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而且多发生在郊区公交线路上。 “嫌犯应该是老手,知道市区不好下手。”通过调取案发时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和市民指证,王刚发现了两个熟悉的贼影:李小香和王梅。 “两人老家江苏,20岁出头,都是聋哑人。”更重要的是,两人曾多次因在公交车上扒窃而被各地警方处理过,“累计算下来,被治安拘留、刑事处罚每人能有十多次,她俩算是职业扒手了”。 可她们究竟藏在哪里呢? 11月15日晚7时许,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六派出所的民警在112路公交车上抓获了一名聋哑扒手李花,“河北邯郸的李花也是个惯犯,曾与李小香、王梅结伙在公交车上扒窃。”果然,民警审讯后得知:当晚李花在车上行窃时,她的同伙赵丽侥幸逃脱,而她俩与李小香、王梅一同住在天桥区某高档小区内。 16日凌晨5时许,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的民警将藏匿在此小区的李小香、王梅、赵丽三名女贼以及一“男保姆”丁龙抓获。 女主外: 男贼在家洗衣做饭 “五人均被警方多次处理过。”王刚副所长介绍,除李花来自河北邯郸外,其他四人都是江苏老乡。半年前,五人结伙来到济南,并租房住在一起。考虑到女性作案不易引人注目,加之怕自己扒窃再次被抓,丁龙就在“家”洗衣做饭料理家务,而李小香、王梅、赵丽、李花四人则在外,两人一组在公交车上作案。 由于来钱容易,五人花起钱来也大手大脚,租住在高档小区,穿衣、用的化妆品等都是高档品。目前,该团伙在济南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看走眼: 五万元钻戒当假货 面对民警,李小香交代:11月12日她和王梅在106路公交车上扒窃王女士得手后,发现钱包里有五千元现金、一条项链和一枚戒指。 “那个白戒指上有块儿白石头,我俩以为不值钱,就连同钱包一起扔在了路边的绿化带里。”李小香后来才从民警那里得知:那枚戒指上的石头是块一克拉的钻石,价值近五万,“谁会想到那东西能放在钱包里?” “其实,这也是聋哑人扒窃的一个特点。”王刚说,比起金银首饰来,现金对他们更实惠,“如果一个聋哑人拿着金银首饰去销赃,反而有可能引起别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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